台“史上最大经济犯罪”滞美六年
来源:东南网 2012-12-31 编辑:黄水来
王又曾并通过纸上公司挪用亚太固网资金,还将力霸、嘉食化及11家人头公司乏人问津、有产权纠纷的不动产虚伪出售给友联产险,套取资金12亿元。 此外,王又曾以购买无实际营运的子公司、与关系企业虚假交易等方式,掏空力霸与嘉食化近200亿元;另以关系企业向多家金融机构诈贷或展延借款,获利130亿元。 王又曾若被驱逐出境 怕有第3方护照 力霸集团创办人王又曾能否回台受审,关键在美国移民法院的裁定,如法官裁定遣返,“调查局”可直接赴美押解他归案,若裁定驱逐出境,得看王有无第三方护照。 “调查局”掌握情资显示,王又曾潜逃出境前,持有台湾与多明尼加的护照,目前这两本护照都已注销;王逃亡美国期间,是否通过其他管道领取其他护照,“调查局”正进一步查访。 律师陈彦任指出,不论是遣返或驱逐出境处分,都属移民法的行政程序,不属司法管辖范围;王又曾若领有其他护照,遭驱逐出境后,可入境第三方,届时需通过司法互助请求协助遣返。 “调查局”表示,王又曾被控掏空背信罪,目前只被检方起诉通缉,法院尚未作出判决,王又曾还不算是有罪确定被告,要求美方以罪犯方式遣返王,不太可能。“调查局”因此想出对策,根据申请绿卡必须不能有犯罪纪录的规定,希望先证明王在台湾犯罪,再用移民法堵住王,将王遣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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